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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时间



1、学校各部门应当在次学年6月底前将整理录入好的档案移交至档案

2、科研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3、基建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

4、财会档案隔年移交至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