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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信息审批制度

 

一、为了加强上网信息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馆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上网信息是指上网文字、图片、音像等相关的内容、上网信息一般由部门领导审批,重要的要由分管校长签字,信息上传由网络安全员负责。

三、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登记。

四、坚持“涉密上网,上网不涉密”,涉密信息网络必须与公共信息实行物理隔离。

五、严禁上网人员在互联网上发布、谈论和传播涉密信息。

  六、要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在公共信息上不发生泄露国家秘密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