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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主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岗位职责

 

一、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法规、方针、政策。

二、加强对学校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建设规划中,并列入领导的议事日程,部署、检查档案工作,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学校档案部门的要求做好各项档案管理工作。

三、关心学校档案馆的建设与发展,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逐步改善档案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学校的其他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四、负责签发以学校名义制定的各项档案工作规定、审批无保存价值档案的销毁工作。

五、研究、制定学校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强化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手段,为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创造有利条件,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各项工作。


 

2、档案馆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及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规定,起草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划、制度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在主管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对全校文书、教学、科研、基建、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声像、人事、干部档案统一管理。

三、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负责接收(征集)、分类、保管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及对各部门档案收集整理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编制检索工具,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四、负责档案保管工作。严格执行档案的安全保密制度,改善档案库房的保管条件,制定防火、防潮、防虫、防霉变的措施,对破损案卷及时修补,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五、负责档案的鉴定统计工作

(一)定期进行档案的价值鉴定工作,对需要降低密级、缩短保管期限或将销毁的档案,分别进行登记、报批、监销。

(二)按档案的类别、年度、卷宗、进出和利用进行统计,做到各种情况清楚,并按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的规定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六、负责档案利用工作。适时编制专题索引和《鞍山师范学院年鉴》,积极开展编辑工作,更好地开发档案资源。

七、对全校文书处理部门和教学、科研等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所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指导文书处理部门修订类目和进行立卷工作。参加科研成果鉴定、基建竣工、设备仪器开箱验收等活动,指导科技材料的积累立卷工作。

八、开展档案业务学术活动,制定科学的分类方案。对专兼职文书、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文书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九、做好书记、校长临时交办的工作。

 

 

3、档案馆馆长岗位职责

 

一、按照档案馆职责范围,主持档案馆日常工作。

二、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法》、《档案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规定,拟制档案馆有关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起草与本馆职责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负责指导全校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干部档案、科技档案、财会档案、教学档案等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

五、负责检查档案的保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组织全馆人员进行档案的鉴定和统计工作。

七、负责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和档案学术活动。

八、负责编辑《鞍山师范学院年鉴》及其它各类参考资料。

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4、档案馆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档案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规定,并制定与档案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校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干部档案、教学档案、基建档案、科技档案、财会档案、外事、仪器设备、声像、出版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

(三)负责全校各种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历史档案资料及零散文件的收集、归档、整理的指导工作。

(四)负责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在各部门立卷的基础上,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编号存放。损坏的档案卷皮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五)负责建立接收、收集、销毁、利用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统计,做到各种情况清楚,并按规定填报统计报表。

(六)负责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

(七)负责档案提供、利用工作。有计划地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其中案卷总目录等主要检索工具一定要在案卷归档后当年完成。熟悉和掌握各种检索工具,做到查找迅速准确。

(八)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全校各职能部门的档案业务工作,定期有计划的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

(九)负责编写、校对、印刷、发放学校大事记和《鞍山师范学院年鉴》,并负责校际间的经验材料交流(如年鉴)。

二、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一)负责接收、转递、调入、调出人员的档案材料。接收调入人员档案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应返回“回执”;调出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二)负责接收人事处、组织部送交的教职工的有关档案材料;负责接收分别经人事处、组织部领导签署同意装入本人档案意见的其他部门形成的有关材料;送交的材料经认真鉴别后,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及时装入教职工本人档案盒,以免丢失或泄密,并按类别组装成卷,同时填写好卷内目录。

(三)干部、教师、工人退离休或死亡后,应及时将档案转入退离休人员或死亡人员档案管理范围;退职、自动离职、开除的人员,档案未能转入其他单位管理的,应单独存放;各类人员档案数目的增减应在每年年底前后与人事处核对,并统计上册。

(四)认真整理分管类别的各类档案,要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要求。

(五)在整理档案工作中,档案管理人员无权擅自修改、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如发现材料有问题或疑义时,应按程序逐级请示,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处理。

(六)为阅档者提供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并严格掌握借阅手续和查阅各类人员档案的有关规定。

(七)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随意查阅有关人员的档案材料,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档案内记叙的内容。

(八)要加强对档案的管理,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用者,需经院级领导审批,限期收回(借用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如一时不慎出现档案丢失现象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查清原因,追回丢失的档案。

(九)要定期检查保管案卷的完好程度,对破损、褪变的档案材料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修补或复制。要防止档案材料霉变、蛀虫等现象发生。

(十)搞好库房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5、档案馆综合统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统计法”,保守国家秘密。

(二)负责综合统计工作(包括获奖情况统计等)。

(三)搞好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院的统计资料和数字,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四)建立统计台帐,负责统计资料的软件制作和管理。

(五)定期进行统计资料分析,为学校和校领导工作决策提供数字依据。

(六)负责编辑年度统计资料报告。

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6、兼职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及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熟悉所管类别档案业务知识,配合校档案馆做好本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做好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的各类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三、按各类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编写页码准确,案卷目录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组卷过程中,如发现由圆珠笔、铅笔书写或字迹严重不清的文字材料,应重新用钢笔或毛笔抄写,重要材料、应将原件附后。

四、整理组卷过程中,注意所保管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防止丢失和泄密。

五、主动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馆归档。